天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未来技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大学有关工作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德良好。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四)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七)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八)具有较好的英语语言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考试的语言成绩:

· 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 雅思(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

· 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在550分及以上;

· 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在500分及以上。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一)我院推免招生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天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备注学制
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位)01脑机接口该专业录取至天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未来技术学院脑机接口合作办学专业





2年

02生物医学工程该专业录取至天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未来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合作办学专业
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该专业录取至天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未来技术学院资讯科技合作办学专业
04人工智能该专业录取至天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未来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及大数据计算合作办学专业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9月21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所有申请我院的推免生,均须通过天津大学推免系统填报预报名。我院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天津大学推免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1.凡有意申请推免硕士生(含本校生):

登录天津大学硕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sszs.tju.edu.cn/10056/user/login/login)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7级推免硕士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2.特别说明:在我校推免系统预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1日-10月20日

(二)提交材料。

(1)申请推免硕士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1.《天津大学2027年硕士推免生申请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

    6.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三)综合考核。

    我校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学院组织实施推免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实验考核、实践能力考核等。我院考核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所有考核工作在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

    1.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由天津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相关学科专家共同组成,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

    2.学院考核专家组由天津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相关学科专家共同组成,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术英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语言为英语,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各环节考核成绩权重为:

    · 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掌握和实践能力:50%

    · 思想品德、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25%

    · 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15%

    · 英语水平:10%

(五)拟录取。

    我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推免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入考核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保留一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六)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我校各学院网站以及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七)数据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录取要求

(一)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在我校规定入学报到之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我校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五、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部门:天津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未来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电子邮箱:sz.grad@tju.edu.cn

     联系电话:(0755)36881006转349

(2)学校联系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yzb@tju.edu.cn(硕士)

     联系电话:022-27406405(硕士)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邮政编码:300072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zb.tju.edu.cn/

     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邮箱:022-27405537/tjujjw@tj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和《天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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